您的IE版本浏览器版本较低,建议将IE版本升级至9.0以上,或使用火狐浏览器(Mozilla Firefox)、谷歌浏览器(Google Chrome)即可正常浏览

火炬环保管家-环保咨询
您所在的位置:环保管家>问题咨询>问题咨询详情

问题回答

关于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相关条款处罚下限是20万还是20的三倍60万的问题,根据第一百一十二条“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,按二十万元计算”,处罚下限应是60万元。

null

版权所有单位

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公众号

传真

0592-5380100

邮编

361006

帮助中心

注册指引
客服企业微信

平台运营服务热线

0592-5380955

火炬路56-58号火炬广场